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聚焦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提升为企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及市级统一部署﹐对瑶海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将区“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整合并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四送一服”各项工作纳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区委书记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 )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
区政府分管科技、商务、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工作的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住建、大建办等工作的副区长
区政协分管副主席
区法院院长
区政府办主任
成 员: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发改委主任
区教体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区经信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卫健委主任
区市监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区投促中心主任
物联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区税务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分局局长
区法院分管副院长
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和为企服务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16个营商环境指标专项工作组、10个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原“四送一服”工作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营商环境指标专项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人员名单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二)主要职责
按照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对标国内国际本领域的前沿水平,负责牵头专项工作改革举措的谋划、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工作推进图,对承担的专项工作改革效果负总责,确保所承担专项工作在市内评价中进入前列,力争在全省评价中成为标杆。主动承担专项工作改革举措的宣传推介。积极与省级及市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争取支持等。
专项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三、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原区“四送一服”工作组更名为区优化营商环境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二)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完善联系包保制度,精准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访企解难”行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现场活动,协助做好区级领导现场活动的衔接服务、平台问题跟踪办理等工作。依托省“创伏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扎实做好企业诉求收办、要素对接、政策推送、企业项目联系包保等工作。
专项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四、运作方式
(一)分级调度制度
1.领导小组调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执行副组长主持召开,了解整体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重大和全局性问题,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2.专项工作组调度。由专项工作组牵头领导不定期召集召开工作组会议,按照各自制定的工作方案或台账,调度工作进度,研究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重点难点问题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协调推进。
3.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通报工作进度,收集汇总各专项工作组遇到的共性问题和跨工作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二)报告通报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审阅后呈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跟踪督查制度
按程序报批后,采取随机督查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政策制定、实施推进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