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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公告】关于修订《创聚瑶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2 15:39  信息来源: 瑶海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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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经研究,现将《创聚瑶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瑶政20231号)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删除4

    二、将第8条修改为: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合肥首店”“安徽首店”“全国首店”的,每引进1个品牌给予企业运营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执行部门:区商务局)

    删除12条第(5)项

    四、删除21条中关于对企业高管人员(限3人)参照其个人所得税对我区贡献的100%给予奖励的表述;

    将第33条修改为:支持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分类给予1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六、删除则第1

    七、删除则第3条关于三个关系的表述。

    此外,对条款顺序和文字作相应调整。本通知自202411日起施行。《创聚瑶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现重新发布。

     

    附件:修订版《创聚瑶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docx

     

    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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