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有效期三年,主要规定瑶海区政务数据资源的编制、管理、共享、开放等内容。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20〕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数据资源局牵头草拟了《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省、市相继出台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条件,我区在建立区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前期下,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拟通过建立本区级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归集化专项行动,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目录,促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体系的建设。
三、研判和编制过程
区数据资源局成立起草小组,参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20〕15号)等文件,充分考虑我区在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在2023年10月份起草了《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10月11日发送至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11月15日-11月22日报送至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12月27日瑶海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2024年2月7日印发《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瑶政办〔2024〕2号)。
四、工作目标
拟通过本办法制定与实施,强化政务数据资源统筹规划和共享开放,力争将政务数据做到最大化利用、减少各单位之间重复收集等问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升政府信息化率,并确保数据安全。
五、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平台建设与目录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安全管理、保障监督、附则共七章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办法》适用范围、管理内容和要求等。
第二章:平台建设与目录管理。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政务部门数据目录的编制和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章:数据共享。明确三类政务数据共享类型: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
第四章:数据开放。明确三类政务数据开放类型:无条件开放、依申请开放和依法不予开放。
第五章:安全管理。明确政务部门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设置、数据安全保障等要求。
第六章:保障监督。明确政务部门政务数据使用、更新、维护、考核等要求。
第七章:附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及有效期进行约定。
六、创新举措
根据各单位的政务数据,分类实施共享开放方式与类别;强化部门担当,利用信息化平台,以平台的方式将政务数据归集到一点,极大化利用各部门数据,打通信息壁垒,畅通数据渠道,提升政府办事工作效率。
七、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办法明确指出,政务部门需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区数据资源局建立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时安全。
2.依托共享平台。依托“数字瑶海”共享平台,将工作落于实际,区数据资源局负责培训、指导、协助各单位及时将本部门的数据资源及时上传到共享开放平台中。
3.强化考核机制。办法明确提出,政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维护和更新数据,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工作之一。
八、下一步工作
1.开展《合肥市瑶海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宣传与培训,做好贯彻执行。
2.针对重点单位,加强“数字瑶海”共享平台培训与指导,逐步推广至全区。
九、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瑶海区数据资源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张何胜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51-6449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