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区民政局 |
第6页2.2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9)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受事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社会服务及相关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事务”,建议删除“及相关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我区无殡仪馆,遗体处置由市级统一处理,建议删除。 建议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受事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社会服务等事务”改为“负责指导协调街镇做好受事故影响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 |
已采纳 |
2 |
区大建办 |
区大建办是全区大建设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建议从成员单位删除,具体业务职责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 |
已采纳 |
3 |
区工信局 |
“2.2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中“16.区工信局”表述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通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因区工信局不是通信领域的主管部门,对运营商无管理权限,建议删除这段话。 |
已采纳 |
4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建议将《征求意见稿》中:“(18)区数据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通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为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协调做好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支持。”修改为“(18)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为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协调做好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支持。”理由:前面涉及通信部分内容为工信局的职责,不属于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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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
5 |
资规瑶海分局 |
建议:“2.2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25)资规瑶海分局: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工作。”修改为:“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资规瑶海区分局协调配合地质灾害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分局没有技术力量) |
已采纳 |
6 |
区农林水务局 |
建议将区农林水务局成员单位职责(第6页第5行)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工作”修改为“配合市水务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工作”。理由:根据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合肥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城区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由市级负责。 建议删除第6页第3行“区农林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农业机械、畜牧业、水产业安全事故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工作”。理由:瑶海区是城市建成区,耕地大多数被征收,全区无水源地,没有水产养殖;瑶海区2016年实行全区畜禽禁养,2018年停止发放种粮补贴,全区没有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无农业生产机械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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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
7 |
社会各界人士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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