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财政对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相关工作的要求,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已列入市对区工作考核项目之一,目前我区直达资金执行进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4.60%,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近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有关文件要求,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现将相关单位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直达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6月15日,2022年直达资金指标为56867.53万元,已支出23546.69万元,目前尚有33320.84万元未支出,涉及单位及项目资金具体为:
(一)政法委:
辅警经费4800万元,已支出2171.15万元,尚未支出2628.85万元。
(二)文明办:
文明劝导员经费268.80万元,已支出67.20万元,尚未支出201.60万元。
(三)教体局:
1、城乡义务教育经费8026.08万元,已支出2656.93万元,尚未支出5369.15万元;
2、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7.04万元,已支出30.16万元,尚未支出36.88万元;
3、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资金-课后服务经费2603.34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4、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94.15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5、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义务教育“民转公”经费302.51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6、小微企业留抵退税资金-职业年金3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7、小微企业留抵退税资金-校园安全管理工作1030.50万元,已支出113.62万元,尚未支出916.88万元。
(四)卫健委:
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80万元,已支出89.92万元,尚未支出90.08万元;
2、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517.25万元,已支出1517.25万元,支出进度100%;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4977.5万元,已支出4490.64万元,尚未支出486.86万元;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4万元,已支出1万元,尚未支出103万元;
5、疫情防控经费1568.70万元,已支出400万元,尚未支出1168.70万元。
(五)城管局: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6581万元,已支出 5447.92万元,尚未支出1133.08万元;
2、其他减税降费专项资金4891万元,已支出 99.35万元,尚未支出4791.65万元。
(六)住建局:
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3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77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3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七)人社局:
1、就业补助资金2309万元,已支出1342.66万元,尚未支出966.34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000万元,已支出3000万元,尚未支出3000万元。
(八)民政局: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48万元,已支出1416.87万元,尚未支出31.13万元;
2、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38万元,已支出38万元,支出进度100.00%;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已支出1.43万元,尚未支出8.57万元;
4、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30万元,已支出16.45万元,尚未支出13.55万元;
5、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10万元,已支出3.82万元,尚未支出6.18万元。
(九)残联:
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6.74万元,已支出8.55万元,尚未支出18.19万元。
(十)商务局: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986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十一)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棚户区改造2461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十二)退役军人事务局
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141.49万元,已支出627.32万元,尚未支出514.17万元;
2、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8.18万元,已支出6.45万元,尚未支出31.73万元。
(十三)医保局: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41.25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2、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3、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二、上年结转直达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6月15日,上年结转直达资金指标为974.57万元,已支出246.31万元,目前尚有728.26万元未支出,涉及单位及项目资金具体为:
(一)教体局: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85.64万元,已支出53万元,尚未支出332.64万元。
(二)卫健委:
1、2021年中央财政计生家庭奖励及特别扶助资金104万元,已支出104万元,支出进度100.00%;
2、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77.49万元,已支出77.49万元,支出进度100.00%;
3、2021年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1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4、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10.9万元,已支出10.9万元,支出进度100.00%;
5、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72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三)住建局:
2021年第二批、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276.52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四)人社局:
就业补助资金0.92万元,已支出0.92万元,支出进度100.00%。
(五)残联: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0.32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六)退役军人事务局:
1、2021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82.06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2、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将已下达的资金用到市场主体和民生上,及时形成支出。对补助到人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补贴发放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对工程建设类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对涉企补贴类资金,应当按政策要求及时支付,提高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使用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实施项目资金相关工作,加强对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三)做实项目绩效管理。各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设定绩效目标,并将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执行过程中要按照要求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