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在瑶海区财政局召开的2022年度预算编制培训会上,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办法》共计六章四十四条,详细阐述了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等方面内容,亮点众多。一是明确采购需求与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合同定价方式相配套。《办法》第十九条将采购需求分为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的三大类,并对采购需求与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合同定价方式之间的对应关系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二是执行《办法》更要注重与政府采购上位法中关于采购需求管理的规定做好衔接。如《办法》第一章明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需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三是重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提到“全生命周期成本”概念,反映了政府采购绩效目标从追求低价到优质优价,再到重视全生命周期成本的进阶变化。与之相配套的是《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即需求调查不仅要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和市场供给,还要了解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全生命周期成本并非新概念,但在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中是首次出现。四是需求调查的实质是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分析。有效的需求调查需要有专业的调查人员、明确的调查内容、科学的调查方式和清晰的决策程序。《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四类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划定了需求调查的范围。《办法》第十条列举了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提到调查内容包括“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