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4日,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正式印发《瑶海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合肥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瑶海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为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各部门承担的职责进行明确。
2、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按照“谁申请、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晰职责、匹配权责、全程监督、失责追究,明确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
三、研判和编制过程
《瑶海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由区财政局起草,2023年6月26日就《瑶海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内容征求区司法局、审计局等区直部门,各部门均无意见反馈。2023年7月10日经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第7次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修改等程序后形成审议稿。《瑶海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于2023年7月20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2023年8月4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瑶海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并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主要内容
《瑶海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所指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及区本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区本级项目支出资金(不包括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履行日常职能所需的业务经费)。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各部门承担的职责,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创新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合肥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按照“谁申请、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晰职责、匹配权责、全程监督、失责追究,明确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
七、保障措施
1、区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参与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
2、区财政局依法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按照要求逐项落实整改。
4、相关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下步工作
区财政局主要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调整审核、统筹安排和资金拨付工作;组织和指导区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规定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直主管部门主要做好制定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批复和分配,执行年度资金预算,负责项目库日常管理; 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资金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项目验收,监督项目建后管养。
项目实施单位主要组织项目实施,执行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