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6月底,我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0669万元,其中直达资金61641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至相关预算单位。
二、预算执行情况
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已列入市对区工作考核项目之一,截至6月底,我区直达资金执行进度53.23%,位列全市13个县区第12位。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出进度,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直达资金执行进度较低。除区医保局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670万元根据市局通知一次性缴纳外,已督促其他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将已下达的资金用到市场主体和民生上,及时形成支出。对补助到人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补贴发放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对工程建设类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对涉企补贴类资金,应当按政策要求及时支付,提高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代管资金账户。资金使用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实施项目资金相关工作,加强对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三)做实项目绩效管理。各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设定绩效目标,并将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执行过程中要按照要求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