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9月底,我区暂有上级指标100万元未分配,已督促区住建局按照文件要求务必尽快建立项目库并及时申报上级资金。
二、预算执行情况
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已列入市对区工作考核项目之一,截至9月底,我区直达资金执行进度77.36%,位列四城区第一。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出进度,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项目为一次性支付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毕。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区教体局、区农林水务局直达资金执行进度较低,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将已下达的资金用到市场主体和民生上,及时形成支出。对补助到人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补贴发放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对工程建设类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对涉企补贴类资金,应当按政策要求及时支付,提高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代管资金账户。资金使用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实施项目资金相关工作,加强对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三)做实项目绩效管理。各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设定绩效目标,并将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执行过程中要按照要求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