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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解读】关于《瑶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审批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3-07 09:55  信息来源: 瑶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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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关于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24〕2 号)的要求,规范全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结合瑶海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全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研判起草过程

    2月28日,区财政局(金融办)草拟《瑶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审批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5日向相关区直单位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拟定文件,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执行。

    四、工作目标

    加强财政监管是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证,也是规范财政运行,实现科学理财的前提。近年来,区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部门统筹平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

    五、主要内容

    专项借款用于征收补偿安置的,由项目所在地提出申请,由区住建局按照征收补偿政策对相关资金申请进行初审,由区城更公司审核提出意见,由区财政局对专项借款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合政办〔2024〕2 号第四条限定的范围进行复核,并经分管建设的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和区长审批后,由区城更公司支付资金。

    六、创新举措

    1月30日,瑶海区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合肥东部新中心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借款合同9.0667亿元,并成功提款2.1亿元。据悉,该笔借款系全省首批提款金额最大的超大特大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借款融资。一是成立专班,高位推动。高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中村改造的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及城更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二是密切对接,深入谋划。积极与市投融资专班、市城乡建设局及政策性银行深度对接,定期召开调度会,共同做好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支持,在住建部过审清单下发的18个项目中,瑶海区占了6个。三是协调联动,高效落地。各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压实各方责任。一周内完成三方合作协议、资金监管协议及借款合同签订,实现过审清单下达后当日放款,成为全省首批、合肥首日单笔提款金额最大的专项借款。

    七、保障措施

    区城更公司要配齐配强财务力量,建立完善的内空空制度,严格规范开展专项借款请款的审核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专项借款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专项借款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八、下一步计划

    专项借款用于征收补偿安置之外的符合条件项目的前期工作、安置住房建设以及安置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的,由负责具体项目的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城更公司审核提出意见,由区财政局对专项借款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合政办〔2024〕2 号第四条限定的范围进行复核,并经分管建设的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和区长审批后,由区城更公司支付资金。

    九、政策咨询渠道

    瑶海区政策咨询部门:瑶海区(金融办)

    联系人: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金融监督管理科 苏婷

    联系方式::0551-6449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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