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信贷”原政策情况
2021年7月,由合肥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等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平台四方融资服务机制,统一设立“政信贷”产品,配套出台风险补偿、贴息贴费等政策,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四方融资服务协议约定,各合作银行负责按时审核放贷且贷款利率不超过LPR上浮30%;各合作担保机构负责提供担保且收费标准不超过1%;平台运营公司负责提供征信数据支撑;财政部门对银行纯信用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贷款分别给予最高80%、70%的风险补偿;产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贴息及企业融资需求推送等。截至目前,已加入“政信贷”合作的银行机构38家,担保机构18家,实现全市各类型银行机构及政府性担保机构全覆盖。产品累计为1.37万户企业提供授信968 亿元,申贷成功率77%,高于市场普遍水平约10个百分点。
问:什么是风险补偿资金?
答:风险补偿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对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放贷款或提供融资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代偿损失实行补偿的资金池。
二、“风险补偿新政策”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风险补偿新政策”旨在通过将高成长企业、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企业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提高企业贷款额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撬动作用,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加大对上述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风险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创新做法?
(一)扩大风险补偿贷款范围
此次纳入风险补偿的贷款对象在原来小微、三农、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二)对企业来说,提高了企业获贷可得性
一是提高高成长企业贷款补偿上限,支持增获贷款。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单户主体年度纳入风险补偿融资金额由20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00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5000万元;市重点产业链企业1亿元。
二是将高成长企业短期贷款纳入补偿,满足短贷需求。此前,风险补偿政策只针对期限1年及以上贷款,此次调整将高成长科技企业短期贷款(1年期以下贷款)也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满足企业不同周期的贷款需求。
三是加快企业资源信息匹配,提高融资效率。升级完善合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服务功能,新增设置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申报端口,帮助企业快速审核信息、匹配融资资源,加快企业融资投放审核。
(三)对金融机构来说,增强了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一是前移风险补偿节点,加速资金回收。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由“损失类”贷款前移至“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即将风险补偿兑现时间由逾期1年后提前至逾期3个月左右。
二是将批量化担保业务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扩大担保规模。将政府性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开展的批量化担保业务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单户主体年度纳入风险补偿融资金额1000万元。
三是将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分担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普惠主体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分担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单户主体年度纳入风险补偿融资金额300万元,补偿比例30%。
四、对违法行为进行约束
对存在压贷、断贷、缩贷行为的合作金融机构,一经查实,将终止合作。对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将其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限制其市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