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交易平台已于近期开展相关电子交易系统调整工作。为规范执行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现对《合肥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合约信息处联系。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66223567,联系邮箱:1556863181@qq.com。
附件:《合肥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修改对比表(二)
关于对《合肥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