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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 2019-12-24 16:26  信息来源: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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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明确了公开范围,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公开管理平台、市局官方网站一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改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确保新旧条例有序过渡。

    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新《条例》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新《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新举措、新内容,使大家了解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会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我局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专人负责、管理,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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