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建七里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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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建七里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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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瑶海区采石路与长江东路交口西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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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瑶海区七里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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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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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1栋门诊住院大楼(地下一层,地上部分南部六层、北部三层,中间通过廊道连接),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口腔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肛肠科专业等,配套建设停车场、职工食堂、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事故应急池等辅助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3166 m2,总建筑面积6500 m2,设床位48张,总投资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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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建设期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现场须设置隔油池、沉淀池,保证施工废水回用或达标排放。工地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采取措施防治施工期大气污染。按照《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和要求,落实“六个百分百”等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和其他废气污染。 3、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对产生振动、噪音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要求运输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硬化地面,按总平面规划实施绿化工程。 (二)营运期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检验、分析、治疗等过程中不得产生除检验废水以外的其他特殊性质污水(如含氰、汞、铬、银、放射性等特殊性质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设施预处理,检验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预处理,职工办公生活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所有经预处理后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消毒,处理能力24 m3/d)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须设置规范化排口、事故应急池等,严禁事故状态下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直接排放。 2、采取措施防治废气污染。污水处理设施应远离周边敏感点,并进行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全部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不低于15 m高的专用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朝向须避开居民住宅一侧。按规定和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食堂须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购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水泵、风机、空调外机等,在安装过程中设置减振基座,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由专人负责。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置。一般性固废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5、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急事故池等区域地面须采取防渗、防漏、防腐蚀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批复不含辐射放射类相关内容,如涉及放射性的科室、设备等,应按照环保规定和要求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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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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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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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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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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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64496931 |
传真: |
0551-64497820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曹冲路交口建设大厦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