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反馈

    【面向部门】关于征求《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23-01-10 15:02  信息来源: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我局于2022年6月2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6月24日,意见征求期满,收到修改意见如下:

    区商务局提出“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经咨询市商务局非商务部门职责范围”,故已将“负责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调整至农林水资源领域生态环境委员会;提出“外卖行业非我区商务部门职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商务部门为电商发展指导部门,故不予采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提出“节水、水利工作职责属于区农林水务局”,核实后将“拟定城区节约用水政策,推动节水型城区建设”调整至农林水资源领域生态环境委员会;提出“新建道路地下管网设计、供热、城镇供水行业管理职责属于区住建局”,核实后将“加强新建道路地下管网设计,充分考虑供热需求,提高城市供热普及率”调整至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委员会,并将供水行业管理等职责删除。区城管局提出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市政府已确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删除,因本工作规则系参照市级工作规则制定,故不予采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