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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6-24 11:36  信息来源: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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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建设大厦2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1-64497820,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官网:hfyaohai.gov.cn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合肥市瑶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建设大厦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邮政编码:230001。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机构名称: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建设大厦2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30001;联系电话:0551-64497820

    3.网页申请。请登录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交申请。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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