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生态环境】瑶海区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5-30 15:47  信息来源: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商业门点及娱乐场所:

    为强化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瑶海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二、高考三天(6月7日至9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娱乐等活动。

    三、高中考期间瑶海区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0551-12345

    特此通告。

     

    考场分布:

    合肥市第五中学(长江东路校区)

    合肥市第十中学

    合肥市第十一中学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东校区)

    合肥市行知学校(漕冲校区)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5月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