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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政策解读】《合肥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2-29 16:51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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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合肥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一、出台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企业技能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传统的技能人才评价方法局限于学历和工作经验等硬性指标,难以全面评估人才的实际能力和潜力。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企业技能型人才梯队良好发展和人才储备,同时为解决技能人才评价与实际生产脱节问题,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推动企业发展升级,我们草拟了《合肥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二十三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企业自主评价原则、职业范围和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章评价内容,结合不同类型技能人才(技术型、知识型、复合型)特点,提出重点考核内容;第四章评价方式,建立六种评价方式,提出越级评价、获奖破格评价具体条件;第五章评价实施,主要规范评价流程;第六章评价保障,每年培育选树10家左右评价工作走在前列的规范企业;第七章监督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第八章附则,明确办法适用时间和解释权限。

    四、创新举措

    《办法》是首次对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进行全面性、系统性的规范。《办法》结合企业生产需求在以下三个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一是优化、简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材料,方便企业申报;二是创新考核认定方式,企业可以结合生产需要,采取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业绩评审、直接认定等多种方式开展自主评价,将人才评价权交给企业;三是明确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职工职业技能破格、越级晋升条件,突出业绩导向,确保“认定的人”就是“企业需要的人”。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本《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全力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让更多产业工人享受政策“红利”,充分激发技能人才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六、政策咨询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方式:0551-63536350

     附件:关于印发《合肥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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