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合人社秘〔202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瑶海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方案》,特制定本计划。
一、岗位计划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2025年瑶海区拟开发的岗位主要有:
(一)开发至少220个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从事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大专以上学历优先,就近安置。
相关政府职能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开发一批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从事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开发至少200个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以及国有企业物业管理服务岗位,从事保洁、保绿、保安等工作。
以上两类岗位人员全部由合肥东新人才公司统一招聘和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同时,本着“应安尽安”原则,合肥东新人才公司还需负责兜底安置超出计划人数但符合条件、确有就业困难的人员。
(三)其他有岗位安置需求的物业管理、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等私营企业也可申报,优先安置“三公里就业圈”内符合岗位条件、有就业意愿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征集对象
瑶海区有意愿有需求招录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同一用人单位一个自然年度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上限应不超过本单位上年末在岗职工数的10%。同一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人,若超过20人的用人单位,经区人社局同意后,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三、申报程序
在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内:
(一)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区属国有企业向瑶海区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备审批后,向区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二)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物业管理、家庭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私营企业,需先向所属街镇提出申报意愿,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所属镇、街实地核实企业资质和开发安置岗位条件后签字盖章,由用人单位报至区人社部门。区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岗位申请的必要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与区人社部门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并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认定”申请。公益性岗位审核通过后,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安置上岗。
四、申报材料
(一)公益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用人单位。
五、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12月31日(第一批岗位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六、申报地址
瑶海区民生中心大厦9楼905室(慈湖路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七、相关要求
(一)单位提交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二)岗位征集公告至本年底截止,每月集中开发1次岗位,分别于每月5日前统一申报,此次第一批岗位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