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86号提案的答复函
余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型企业劳动仲裁机制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一:引导企业建立证据意识。
1.鼓励企业在日常用工管理中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规范证据收集与保存流程。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用工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绩效考核表、工资条、培训记录、奖惩通知、离职手续文件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连续性,保存期限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2.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签名、办公自动化系统、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等,实现用工数据的电子化存储与管理,提高证据收集、整理效率,同时保证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此外,相关部门、协会可组织开展证据管理专项培训,向企业传授证据收集技巧、固定方法、举证要点等知识,让企业在面临劳动仲裁时能够有力举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议二、完善劳动仲裁机构服务
1.劳动仲裁机构应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仲裁质量与公信力。强化仲裁前调解工作,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联合工会、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力量,搭建劳动纠纷调解平台,在立案前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争议,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节省企业与劳动者的时间、经济成本;
2.定期开展 “送法进企业” 活动,主动深入中小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用工风险排查、案例解析等服务,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劳动仲裁典型案例库,对各类常见劳动纠纷案例进行整理、分析、分类,定期向社会公开,为企业与劳动者提供参考指引,帮助双方预判案件走向;
3.优化仲裁机构人员配置,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仲裁员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加强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裁审衔接、联合执法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劳动纠纷化解合力,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认为此建议非常好,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也很实用,我局认为在做好您提出的建议同时,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始终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调解仲裁工作的影响,加强与劳动监察、失业保险等部门联动,发挥县区仲裁机构、基层和企业调解组织的力量,做好风险隐患监测预警。聚焦工程建设、新业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主动防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隐患。关注“互联网+调解平台”上不同案件投诉对象为同一单位的现象,提前介入、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将持续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等活动,灵活服务方式,组织仲裁业务骨干通过上门服务、召开座谈会、开展培训宣讲、工作群内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实用性,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三)不断完善协商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化三方四家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共同指导劳动者和企业做实做细调解工作,为企业和职工搭建好对话协商的平台。邀请区总工会、企联、工商联等部门参与调解仲裁案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提升办案服务满意度。
(四)继续推进基层调解工作。加强区、乡镇(街道)和园区、企业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鼓励支持新业态行业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继续培树金牌调解组织,梳理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能力,稳定发挥调解组织作用。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健全集体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力争把更多矛盾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附:征询意见表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1-64496062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