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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关于《合肥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7-13 17:59  信息来源: 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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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关于《合肥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解读人: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

    解读时间:2025年4月8日

    解读政策:《合肥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近日,合肥市国资委印发了《合肥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合国资法规〔2025〕6号),以下简称《办法》。合肥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就《办法》进行解读,并接受企业咨询,回答相关问题。

    一、请简要介绍下《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中央文件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并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切实防控合规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安徽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皖国资法规〔2023〕1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同时借鉴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成都市、济南市以及常州市等相关做法,结合市属企业实际,经征求重点监管企业意见建议,制定了本《办法》。

    二、请介绍下制定《合肥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目标。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我委将按照规定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防控合规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推动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保障企业持续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办法》共八章四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相关定义、管理原则及市国资委职责等。第二章是“组织和职责”,分别明确了各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以及明确了外聘法律顾问的要求,形成合规管理合力。第三章是“制度建设”,要求市属企业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合规管理要求覆盖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第四章是“运行机制”,要求企业建立协同运作机制,将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企业经营管理流程,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第五章是“合规文化”,强调市属企业应当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能力。第六章是“信息化建设”,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规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实现数据共用共享以及对合规风险的实时监测和预警。第七章是“监督问责”,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等、第八章是“附则”,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和解释权等事项。

    四、《办法》中对合规审查作了明确规定,请问有哪些具体要求?

    在《办法》中我们对合规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更加清晰明确了各部门合规审查职责和界限。业务及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合规管理部门或牵头负责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规章制度、重要合同、重大事项决策的合规审查。二是规定企业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或企业法律事务分管负责人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三是强化合规检查工作,企业应严格检查合规审查流程,并将合规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给予支持,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五、您认为《办法》的亮点是什么?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为确保合规管理要求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办法》充分结合合肥市实际情况,突出了地方特色,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建议市属企业可以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或企业法律事务分管负责人兼任;二是鼓励市属企业积极组织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发挥中介机构在合规管理中的作用;三是对市属企业择优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外聘法律顾问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原则上一年一签,市属企业和子企业业务规模均较大且业务类型差异较大的,原则上应聘请不同的法律服务机构;四是建议市属企业可以结合实际,针对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五是建议市属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各项操作指引,或将合规管理要求纳入现有制度和管理流程;六是明确了需经合规审查的事项范围,如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或企业法律事务分管负责人签字;七是整合合规管理报告机制,将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和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报告,同时结合实际将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作为合规管理年度报告的一部分报告我委。

    六、请问下一步工作安排是什么?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贯彻落实本《办法》,指导各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办法》做好合规管理工作。

    七、谢谢吴主任的解答!今天的政策解读到此结束。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吴翔翎:谢谢大家。

    政策咨询

    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联系人:曹敏

    联系方式:0551-63536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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