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点应该设置在哪些区域?设置有何硬性“门槛”?如何让摊点既方便市民,又不扰民?……记者了解到在《规范》中,对于摊点管理都做了相应要求。
——禁止新设露天啤酒广场类夜市摊群点
对于摊点设置区域,在《规范》中提道:主要道路、窗口单位、广场、桥梁(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机关办公区周边、校园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设置摊点地区。
同时,《规范》指出,在主次干道一律不再新增界定摊群点,现有的界定摊群点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和时限内经营,逐步引导至街巷(支路)或入室入市经营,尽快消化主次干道上设置的界定摊群点,并禁止新设置露天啤酒广场类夜市摊群点。
——饮食类摊点不得提供或摆设桌椅
摊群点具有便民服务性,按照《规范》可以在背街小巷设置,基本原则是:“保证车辆和市民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占用盲道、不影响环境卫生、不产生油烟和噪声污染等”。
除此以外,还必须符合多个硬性“门槛”要求。
相关文件:2019-12-10 合肥市摊点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