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杰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电单车头盔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秘〔2017〕170号) 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作为共享(电)单车经营的主要监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合肥市共享(电)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制定,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促使运营企业切实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快启动共享(电)单车行业监控平台建设,接入经营企业投放情况、车辆信息、运行数据情况等信息,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快制定单车停放点位施划导则,统筹全市单车停放点位的选址、施划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履行单车停放秩序监管职能。
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加强对单车违法交通行为、违规停放行为的查处,维护交通秩序。对未列入产品目录的共享电单车要加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法做好共享(电)单车调运车辆的管理,在尽量方便经营企业调运的同时,引导经营企业使用纯电动调运车辆。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依托《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结合瑶海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瑶海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戴头盔、保安全、促文明”行动暨“一盔一带”专项行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好常态长效,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使用安全带的意识。一是融合联动,凝聚共识。交警大队主动联系走访区直部门、镇街开发区,先后到访文明办、政法委、住建局、城管局、胜利路、铜陵路等街道部门,征求交通管理意见建议,充分结合属地、部门管理需求,凝聚管理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一街一策”的管理模式,先后联合打造了胜利路“三点一线”、明光路、凤凰桥路等严管路段。针对共享单车、快递外卖等重点车辆联合城管局集体约谈运营企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通报企业问题督促整改,拖移违规停放电单车2000余起,处罚单车骑乘人员500余起。二是多点发力,浓厚氛围。围绕16处整治重点,大队统筹警力资源,采用集约用警、规模用警集中攻坚。8处重点路口每日早晚高峰按照“1+2+4”的勤务模式部署警力和交通劝导员,严格按照“三线齐、四角清”的标准落实管理要求。同时持续深化推进“义警”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联防、联动、联治中,加强对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的整治。三是全时覆盖,消除盲区。大队通过拂晓行动、早、晚高峰、午间查处、夜间查处、凌晨行动对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实行全时段查处。同时依托铁骑中队组成突击队在固定查缉点以外的辖区路段进行不间断的动态巡查,精准查缉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实现了对辖区范围内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全时段覆盖的管理模式。四是以点带面,建立长效。大队结合辖区道路特点,在事故多发点、秩序乱点以及民意反映强烈的重点路口路段,以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时段、人流车流密集的时段为重点,紧盯学校、医院、商场、小区、火车站周边及其他人群密集的场所,集中优势警力,采取“白+黑”整治勤务模式,通过固定路口查控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点、线、面结合,打防并举,大力构筑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防控机制。五是广泛宣传,扩大成效。大队在重点路口摆放展板、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采取抄写《条例》等法律法规、观看由于非机动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片、把违法行为图片发布在社交媒体切身以案说法集赞等多种宣传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违法行为人在有温度的警示中提高安全守法意识。同时,广泛开展“七进”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发送致家长一封信,推动交通安全教育的纵向延伸,扩大了宣传效果。
今年一季度以来共警告、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行为39581起,同期增长231.8%,亡人事故率同比下降16.7% 。实现头盔配到率从40%上升到城区95%以上、外围75%以上。下一步,瑶海大队将以“防事故、保畅通、护稳定、促发展”为工作目标,按照区“三大行动”总体部署,做实“环境提升”,持续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巩固管理效果,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征询意见表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瑶海区城管局 瑶海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64420360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