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自选集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的业主委员会 准备材料: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纸质(原件4份,复印件4份) 受理:负责审核指导街道上报的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 办结: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