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大兴镇、龙岗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将合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合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对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
和标准实施。
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合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合保组办〔2021J 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