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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合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1 16:05  信息来源: 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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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大兴镇、龙岗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将合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合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对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

    和标准实施。

     

     

    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合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合保组办〔2021J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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