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家慧委员:
关于您在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7号提案《关于推进社区生态化改造 建设生态宜居新瑶海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现答复如下:
生态社区建设,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效途径,实现人居环境和自然生态的繁荣共存,是当今住宅产业发展的趋势,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关于生态社区建设问题梳理分析如下:
一、建立生态社区标准体系。
生态社区建设不是一个具体的建设概念,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与社区相结合的环保理念。生态建设涉及到的面比较广,如何将各方面的有效信息汇总形成规范,建立标准体系,也是想在城市建设和生态建设研究的课题。同时伴随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生态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不断萌发新的概念和需求,昨天总结的标准可能今天已经不适用。在城市规划和住宅建设过程中,已经有严格的建筑标准体系,瑶海区遵循规划指导、统筹实施的原则,严格按法律法规开展建设工程活动,落实生态环保、节地、技能、节水和绿色建筑等指标,同时伴随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出现,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鼓励采用。
二、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为加强生态建设,建设宜居瑶海,2015年我区开展城区改造工程47项、生态文明工程32项,该两项建设计划占全年建设计划的一半。其中重点生态工程有二十埠河中游湿地、花冲公园提升改造、高地游园建设等,通过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同时我区多次赴长沙学习住宅产业化,并在襄河家园小区试点,积极探索住宅新科技。在未来瑶海区的建设中,根据发展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建设,为瑶海居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空间。
三、引导商业项目,打造示范工程。
区政府鼓励生态社区建设,但是不宜大手笔打造政府性的示范工程。在商业开发项目中,适当设置生态建设要求,通过条件限定,严格审查,监督落实,引导和鼓励建设生态社区,同时为鼓励新技术和新材料应用,通过各种奖励补助措施不断推广。鼓励和引导只是政府的一种调节措施,具体要发挥市场的主观作用。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和谐人居环境。
生态社区建设不仅要注重规划建设,更加需要加强管理和使用。只有公众的认可程度与生态建设的水平相符,规范自身行为,建立良好习惯,才能发挥长久的生态效益。2015年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在创办过程中,市民约束自我,规范交通、生活习惯,营造文明和谐生态美丽的合肥形象。瑶海区为加强文明建设,形成单位社区一对一模式,通过社区走访、打扫卫生、生活帮扶和答疑解惑等手段,深入社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化解问题,打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文化。提案中的关于社区生态信息建设,设立生态委员会和监督员制度,有益于加强社区生态管理,在社区工作中积极研究落实。
联系电话(传真):64495511
瑶海区住建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