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平安建设部、大兴镇安监站、龙岗开发区安监办,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安全基础科按照计划要求牵头组织实施,监察大队及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按时、有序、有效完成计划落实。
对于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的重点检查企业,要做到全覆盖检查;对于一般检查企业,按比例实施抽查,检查企业名单在检查实施方案中予以公布。对于未纳入本年度检查计划的企业,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常态化检查、巡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企业安全隐患未及时完成整改的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联合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必要时实施立案调查。
各实施检查的机构及人员要严格监督检查纪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管理。
附件:《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
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18〕140号)等要求,结合瑶海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采取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执法人员12名,实际纳入2020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5名,占在册人员的41.7%。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255天)
人均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366-法定休息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1天,5人×251天=1255天。
2.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75天)
非执法工作日:值班,每人每年值班10×5=50天;法定年休假,每人每年10×5=50天;病事假,每人每年10×5=50天;出差,每人每年7×5=35天;培训,每人每年7×5=35天;学习,每人每年7×5=35天;参加党群活动,每人每月2×5×12=120天;共计375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516天)
参照前3个年度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0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516日,主要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综合监管、专项行动、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4.2020年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天)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225-375-516=334天。
三、执法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根据我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0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1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8家(见附件),一般检查企业33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59.3%,40.7 %。
(一)重点检查安排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5家、加油站25家,共30家企业,每次2名执法人员检查,每家企业用时2天(含复查),需要2×2×30=120个工作日。
检查机构:安全生产基础科、各镇街开发区安监机构配合。
2.工贸涉粉防爆企业9家、涉危(涉氨制冷)企业1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8家,共18家企业,每次2名执法人员检查,每家企业用时2天(含复查),需要2×2×18=72个工作日。
执法机构:安全生产基础科,监察大队、各镇街开发区安监机构配合。
(二)一般执法检查安排
1.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区局发证企业52家,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查10家企业,每次2名执法人员检查,每家企业用时1.5天(含复查),需要2×1.5×10=30个工作日。
执法机构:安全生产基础科、各镇街开发区安监机构配合。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备案企业40家,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查8家企业,每次2名执法人员检查,每家企业用时1.5天(含复查),需要2×1.5×8=24个工作日。
执法机构:安全生产基础科、各镇街开发区安监机构配合。
3.其他工贸企业。在一般工贸行业企业中随机抽查15家企业,每次2名执法人员检查,每家企业用时2天(含复查),需要2×2×15=60个工作日。
执法机构: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监察大队、各镇街开发区安监机构配合。
(三)检查内容
对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各执法机构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针对具体检查对象,认真编制现场检查表,严格对标、对表实施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四、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一)部署落实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各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管执法,结合监管职责及全区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科学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精准实施安全服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要应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发起检查工作任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严格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和《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等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对被检查的每家企业都要严格对照检查表逐条、逐项核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执法文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时必须严格规范程序,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强化行政执法力度。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善于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深层次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既会查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又会查企业作业现场上存在的隐患,把问题找准、把症结查清。严肃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构成立案条件的要坚决按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对不服从安全监管、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屡次违法的,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停电、停水等措施,坚决打击和严肃查处;同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抗拒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执法机构要及时将执法检查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监管执法直报系统,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做好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等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法宣传教育。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断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严格监督检查纪律。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瑶海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
瑶海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属地 |
企业属性 |
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合肥振新加油站 |
城东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富安加油站 |
城东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3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合肥示范加油站 |
城东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4 |
安徽企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安中合裕路加油站 |
城东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5 |
合肥长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广德路油气合建站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裕利加油站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7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合肥桥庆加油站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漕冲加油站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新大加油站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0 |
合肥市金三角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站 |
方庙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合裕路加油站 |
和平路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2 |
安徽企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安中全椒路加油站 |
和平路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3 |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三角线加油站 |
嘉山路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4 |
肥东县龙岗力达加油站 |
龙岗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大店加油站 |
龙岗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6 |
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市新安江路加油站 |
龙岗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富民加油站 |
龙岗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8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合肥合店加油站 |
龙岗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9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合肥新安江加油站 |
七里站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0 |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长客加油站 |
胜利路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1 |
合肥市裕丰加油站(有限合伙) |
铜陵路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铜陵北路加油站 |
铜陵路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3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合肥蚌埠路加油站 |
铜陵路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全椒路加油站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5 |
中化石油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市北一环加油站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6 |
合肥市聚源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7 |
安徽金顺化工有限公司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8 |
安徽合肥中油顺达利石油有限公司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9 |
合肥市普天亚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大兴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30 |
合肥嘉科工贸有限公司 |
龙岗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31 |
客来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城东 |
涉粉工贸企业 |
32 |
合肥长安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城东 |
涉粉工贸企业 |
33 |
安徽省翔泰消防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城东 |
涉粉工贸企业 |
34 |
安徽凯美达木业有限公司 |
大兴 |
涉粉工贸企业 |
35 |
合肥市瑶海区方舟家具厂 |
龙岗 |
涉粉工贸企业 |
36 |
合肥市瑶海区华龙家具厂 |
龙岗 |
涉粉工贸企业 |
37 |
合肥瑶海区星宇家具厂 |
龙岗 |
涉粉工贸企业 |
38 |
合肥瑶海区奔腾家具厂 |
龙岗 |
涉粉工贸企业 |
39 |
合肥瑶海区新兴花架厂 |
七里站 |
涉粉工贸企业 |
40 |
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 |
大兴 |
涉氨制冷工贸企业 |
41 |
合肥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城东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
42 |
合肥维可农产品有限公司 |
大兴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
43 |
合肥百川果品有限公司 |
大兴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
44 |
安徽家知食品有限公司 |
大兴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
45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保利广场分公司 |
大兴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
46 |
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龙岗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
47 |
合肥龙岗混凝土有限公司 |
龙岗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
48 |
合肥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
龙岗 |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