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和事故性质认定
(一)事故概况
2023年12月23日22:00时许,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2013号疆禾小院餐饮店小杏花包厢内发生1起一氧化碳中毒伤人事故,事故造成7人受伤。
(二)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姜丽疆禾味道餐饮店“12·23”一氧化碳中毒伤人事故是1起一般一氧化碳中毒伤人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姜丽疆禾味道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4MA****MYXP;类型:个体工商户。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2013号;经营者:姜丽;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22年4月21日。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银川路姜丽疆禾味道餐饮店未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未对餐厅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事故发生地的小杏花包厢内无有效排烟设施,且通风不足,未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三)事故发生经过
1. 事故发生时间:2023年12月23日
2. 事故发生地点:银川路2013号疆禾小院餐厅
3. 事故经过:2023年12月23日,7人在银川路世界名筑小区对面的疆禾小院小杏花包厢聚餐(1名女士6名男士),7人于19:30时许抵达聚餐地点。19:50时许,餐厅服务员将土火锅送至其聚餐包厢内(土火锅使用木炭为燃料),就餐期间有饮酒行为(自行携带),女士饮用红酒约700ml,男士人均饮用白酒约185ml。21:58时许,聚餐人员中的女士(李某玲)首先突发晕厥症状,随后3名共同就餐人员出现晕厥症状。
四、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疆禾小院小杏花包厢内通风不足,无有效排烟设施,且未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直接原因分析
疆禾小院小杏花包厢空间小,因冬季天气原因无法开窗通风,且未设置有效排烟、通风和一氧化碳报警设备设施,疆禾小院餐饮店菜品“土火锅”需配备燃烧的木炭进行烹煮,燃烧的木炭产生的一氧化碳有毒有害气体导致7名就餐人员中毒。
(三)间接原因技术分析
1. 银川路姜丽疆禾味道餐饮店未对店内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封闭场所使用木炭燃料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 银川路姜丽疆禾味道餐饮店作为事故发生的房屋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使用木炭燃料营业场所内未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通风设备风险辨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3. 银川路姜丽疆禾味道餐饮店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