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05-00006 |
信息分类: |
处罚结果 |
发布机构: |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3 |
文 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 称: |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5月23日行政处罚结果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索引号: |
-202505-00006 |
信息分类: |
处罚结果 |
发布机构: |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3 |
名 称: |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5月23日行政处罚结果 |
失效时间: |
暂无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5月23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 2025-05-23 10:10 信息来源: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瑶)应急罚〔2025〕8 号 |
行政处罚 |
罚款 |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开展电工作业,且未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 经费,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 2024 年 8 月 24 日 10 时 44 分许,瑶海区嘉山路街道淮南路与新蚌埠路交口,大众****小区*幢一商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25000 元(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夏** |
决定给予人民币 25000 元(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5/5/23 |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