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11月3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 2025-11-03 15:26  信息来源: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类别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瑶)应急罚〔2025〕20号 行政处罚 罚款 安徽凌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涉嫌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裁量阶次 A 的规定 安徽凌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人民币 60000 元(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11/3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