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合肥市公安局查处3起
非法储存、销售、运输
烟花爆竹案件

瑶海:店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11月24日,瑶海分局龙岗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举报,辖区某小区一家商铺疑似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接到线索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该店铺二楼当场查获烟花爆竹7箱。
目前,民警已将烟花爆竹转运至安全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包河: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近日,包河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线索,辖区一小区门面房二楼存放大量烟花爆竹。
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该房屋周边均为居民住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查,吴某某为其弟弟吴某储存烟花爆竹,准备用于年节销售。
目前,吴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被收缴并转运至安全场所。

庐江: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10月下旬,庐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中发现陈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线索,后联合白湖派出所在白湖镇裴岗街道将车辆当场查获。经清点,车内装载烟花爆竹共38箱。
经现场检查,驾驶人陈某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也不具备任何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目前,车上烟花爆竹已被安全转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3年2月1日,连霍高速洛三段义昌大桥发生垮塌事故。事故系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爆炸,引起桥面垮塌,导致14死8伤。

非法经营

警方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