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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1月4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 2026-01-05 09:18  信息来源: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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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类别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瑶)应急罚〔2026〕1号 行政处罚 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025 年 9 月 30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安徽迪普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问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液氦经营”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危险化学品液氦经营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裁量阶次 A 档的规定。 安徽迪普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并处人民币100000 元(壹拾万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79598.4 元(柒万玖仟伍佰玖拾捌元肆角玖分)的行政处罚。 2026/1/4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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