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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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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合肥市翡翠路398号,电话:0551-6388609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经开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要求,立足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全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全局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流程作出明确要求。对我局政务新媒体进行统计,并强化新媒体管理,做到发布规范,内容准确。同时加强宣传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选派人员积极参加区管委会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促进政务公开能力不断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0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经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布形式还比较单一,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期望和需求。二是网站公开栏目的设置还不尽合理、完善、便民。三是政策法规性文件解读不够全面及时。今后我们将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新媒体公开的形式、内容,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大政策法规性文件解读和意见征集归纳信息发布、服务大众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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