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镇街开发区:
根据省厅《安徽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进一步做好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区司法局研究起草《瑶海区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5月26日(周二)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政务平台直传反馈给区司法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请予支持,为感!
联系人:徐泽冰 联系方式:64496148
附件:《瑶海区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瑶海区司法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瑶海区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厅《安徽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市局《合肥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部署要求,努力打造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质优良、职能彰显的高水平规范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
二、工作目标
夯实瑶海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实现辖区内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跨越式提升。2020年选取3-4个有条件的司法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打造,推进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达到提档升级要求。2021年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保障我区至少一半司法所达成标准化建设要求。2022年总结瑶海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工作经验,辖区所有司法所均达到提档升级基本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人员队伍建设
根据《安徽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通知的要求,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每个司法所一般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保证每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等方式保障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多渠道充实队伍力量。到2022年底,瑶海区一类司法所(辖区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达到6人以上,二类司法所(辖区常住人口2万-5万人)达到4人以上。
(二)基础设施建设
抓住机遇强化司法所基础建设、发挥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结合综治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工作对司法所选址、外部形象、硬件设施等进行优化。
强化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新建司法所按照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颁布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执行,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提升辖区司法所外观识别度。整合升级司法所功能定位,推进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设置接待大厅、社区矫正功能室、远程探视室、法治工作室、人民调解庭、办公室、档案室等。
区司法局积极对接各街道将司法所办公用房纳入街道用房整体考虑、对司法所办公用房进行调整,根据标准化要求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保障司法所功能区域面积充足、立面临街、空间相对独立,为司法所全面提供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提供基础。
(三)充分发挥职能
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全覆盖,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对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规范,“以案定补”机制落实到位。
逐步发挥基层法治职能。通过提供多元化专业性服务体现依法治理、基层法治的功能,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民主法治中的主导作用。依托司法所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一是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初审;二是具体指导、考核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主动为乡镇(街道)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当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三是积极为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咨询,四是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代替市区两级机关接受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做好该街道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的登记、办理、报表填写等业务。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丰富矫正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协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底前)。区司法局根据市局工作计划和要求,在成立局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布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和序时进度。各司法所对照目标任务,梳理本司法所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区司法局向区党委政府汇报省厅、市局工作内容和要求,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各司法所结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向镇街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建设规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2年6月)。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强化督导,各司法所根据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逐年逐批开展标准化建设,区司法局按照月度、季度开展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动态通报各所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宣传司法所建设实施工作阶段性进展成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7-10月)。区司法局对标工作目标和任务,巩固建设成果、查找薄弱环节、开展考核验收,集中力量补缺补差,确保在2022年底全面完成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