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监控管理,避免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区司法局制定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反馈意见建议,于5月21日下班前盖章反馈至区司法局。
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1日
瑶海区司法局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监控管理,避免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常态化摸排
各司法所每月对辖区范围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排,确定本月需重点管控对象名单,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社区矫正机构。
重点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1)涉黑、涉恶、涉暴、涉毒、涉黄、涉枪;(2)不服从监管教育受到训诫、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3)犯盗窃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等有再犯罪倾向;(4)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5)手机连续关机2次以上或单次时长超过1日且情况属实;(6)家有重大变故、存在婚姻家庭矛盾及情感纠纷,思想存在较大波动;(7)已裁定(决定)收监执行未被收监;(8)暂予监外执行、假释;(9)患有精神疾病;(10)矫正期内涉重新犯罪、漏罪等被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11)流动人口且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12)剩余刑期六个月以上且手机未按要求纳入定位管理等可能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
二、动态化管理
(一)实行包保责任制。每名重点管控对象都对应相应包保责任人。包保责任人要通过矫正小组、村(居)委会及其监护人等多方渠道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确保遇有非正常情况随时上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加大走访频率,及时掌握重点管控对象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每月各司法所不少于1次上门走访、社工不少于2次走访。走访对象须覆盖到矫正对象的家庭、单位、邻里、学校及社区等。
(三)加强日常监管。重点管控对象要全部列入严格管理级别;全部实行手机或电子腕带定位;电话不定时核查。
(四)加强两节两会、节假日等重点敏感时期管控力度。利用微信共享实时定位、视频等功能,每日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五)加强与监狱、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动,组织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到相关监狱参加警示教育、到法院旁听庭审、对于部分不服管教矫正对象联系片区民警或司法局监狱挂职民警对其做好训诫工作。
(六)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心理辅导范围。详见《瑶海区司法局心理辅导工作办法(试行)》。
(七)加强督查。区社区矫正机构将不定时对各司法所重点矫正对象管控工作以每月不少于一次随访的形式进行抽查;在两节两会、节假日等重点敏感时期将采取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告等方式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抽查。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摸排花名册》
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