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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庙街道2017年机构设置内着机构

    发布时间: 2017-10-18 17:19  信息来源: 瑶海区方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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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建、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委、统战、应急、民防人防、文件起草、文件收发、秘书资料、文书档案、印章、效能建设、会议服务、资产管理、采购、后勤服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督察,联系人大、政协等方面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551-64246301

     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

    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发展、建设、管理、服务及社区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负责做好街道民政、残联、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动禽防疫等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551-64233760

     财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计划以及街道财政预算年度预、结算;负责街道及所属社居委的财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编制上报各类报表;组织财政收入,安排预算支出,监督、检查街道所属单位财政收支状况;负责街道的协税护税工作,协调做好小额税款征管工作,保持税源稳定,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负责阳光居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办事处赋予的其他各项任务。

    联系方式:0551-4246301

    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街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宣传、办理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审批、申报、发放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督促社居委做好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测、孕产期跟踪保健服务。负责对所辖社居委人口计划完成过程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及时、准确地分析人口形势,提出工作措施。负责对所辖社居委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联系方式:0551-64220027

     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文明办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街道“整治四乱”和各项创建宣传工作,对辖区内的创建工作进行普查和考评,对驻地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做好文明创建的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辖区绿化工作,协助区行政执法分局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551-64699249

    建设办公室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规划建设、国土管理、房屋拆迁管理、市政管理、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负责统计、汇总、编制上报建设项目的初期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条件等,与区相关部门协调落实街道范围内规划及建设有关事宜;积极配合市政道路、桥梁、路灯、窨井等市政设施的布局规划建设,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的开挖道路、下水道接驳、雨污分流、窨井维修、市政设施迁移等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做好老旧小区的整治工作,承担街属建设项目及区、街道下达的辖区拆迁改造任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公示及审核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和投资进度工作,落实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安全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指导社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织管理工作,配合各部门解决群众信访和投诉事件,积极化解矛盾。

    联系方式:0551-64251062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各级统计部门组织的各类统计调查、普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各专业统计月、季、年报的收、审、录、报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人员的管理、岗位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区统计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区“在地统计”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联系方式:0551-421369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发现并监督整改辖区内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消除;监管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销售和储存,特种设备使用;掌握辖区内安全动态,及时汇报各类事故。

    联系方式:0551-64261927

    司法所

    参与本辖区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依法调处民间纠纷;指导和管理辖区内法律服务工作,使之规范有序运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刑事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抓好社区矫治工作;宣传和推广公证制度;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社会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做到上传下达,及时反馈信息.

    联系方式:0551-6526192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做好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可能引发的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事件进行排查,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发动社区单位参与创建“平安街道”、“平安社区”等平安建设活动,指导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向来访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范围内群众信访诉求信息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检举、控告和申诉。承办上级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551-64427102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增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务所)

    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区属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外来劳动力的管理;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室的工作;负责跟踪检查督促辖区各类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期发放转户居民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551-64261924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向社区居民提供医疗、计生、社保等行政事务类服务,以及其他便民服务等。

    联系方式:0551-64220027

    工会

    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上级工会工作部署,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依照《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街道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551-64240301

      共青团

    宣传、执行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负责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负责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和管理,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掌握青年思想动态、研究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规律,为党工委对青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负责团的宣传工作,专(兼)职团干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益青年团员身心健康的活动。

    联系方式:0551-64246013

    妇联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妇联的各项工作。做好街道妇联及社区妇联的建设,夯实基础,组织健全、人员配齐、定期培训队伍,提高素质,工作正常有序。不断加强妇联班子建设,提高工作水平,配齐班子,分工协作,清正廉洁,工作正常有序。 教育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拥军优属活动,大力提倡尊老爱幼、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工作有计划措施和总结,并结合实际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51-64261925

    武装

    掌握本单位民兵、预备役、人防、交通工作和国防教育及复退军人、烈军属基本情况;负责民兵的组织整顿和经常性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好民兵干部,做好民兵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实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对受训的民兵进行登记和管理;负责对民兵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法纪和国防教育,抓好民兵政治教育“四课”的落实。做好民兵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做好征兵、战时兵员动员、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和转业、复退军人预备役登记工作;组织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负责本单位人防设施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做好民兵工作的检查、评比、创先活动;负责民兵、预备役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抚工作。

    联系方式:0551-6423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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