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受理收件须知
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受理收件须知
一、表格发放
(一)租金补贴保障方式申请家庭
1、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两份;2、合
肥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表一式两份;3、合肥市廉租
住房租金补贴协议一式两份(乙方签字);4、住房保障申请
承诺书一份(承诺单位: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5、
合肥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服务指南一份。
(二)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申请家庭
除上述表格外,增加合肥市廉租住房配租区位申请表一
份。
(三)社居委填写的表格
1、合肥市申请低收入家庭核定(廉租住房保障)入户核查表;2、合肥市申请低收入家庭核定(廉租住房保障)民主评议记录表;3、住房保障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第一
次公示情况;4、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住房勘丈登
记表;5、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公示表。
二、《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填写要求
1、“联系电话”栏至少填写一部手机号码,为以短信方式向保障家庭告知保障相关信息做好准备。
2、“户籍地址”栏要完整填写申请人所在户口簿住址。
3、“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栏填写申请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员,必须填写完整,无身份证号的要注明,外地户籍的在身份证号后注明户籍地。
4、“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栏,填写申请家庭自申请前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都享受低保的申请家庭,按照市民政(人社)部门核定的该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填写,其他家庭据实填写。
5、“家庭成员是否拥有机动车辆”栏,据实填写车辆具体情况,属特定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的需注明。
6、有住房家庭在“申请家庭拥有的住房情况”栏填写房屋具体情况,非住宅房屋的在“申请家庭经营性用房情况”栏填写;无房户家庭当前居住情况在“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情况”栏填写居住房屋具体情况。
7、“申请家庭是否属低保家庭”、“申请家庭是否有残疾人”栏必须有选项,选择“是”的要填写低保和残疾人姓名。
8、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家庭另需填写《配租区位申请表》,在“申请优先配租家庭必填”栏选择优先情况,家庭成员属残疾三级以上等级(含三级)的残疾人须填写残疾人姓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表彰的要注明具体情况。有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以及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家庭申请实物配租时,应当在其监护人作出相应承诺并陪住的前提下,方可申请。
9、本表一式两份,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整填报不得涂改。
三、受理材料
1、申请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簿(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非户主的需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如单独立户且是无房户的,必须要提供挂户相关证明。
3、低保家庭须提交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申请家庭成员配偶、子女非本市户籍的,也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和暂住证明等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申请家庭成员超过法定结婚年龄的,必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离异的,必须提供离婚证明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异或其他原因致使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满一年的,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死亡的,户口簿未注明的须提交死亡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6、家庭成员因入学、参军及劳教等原因户口迁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户口簿无法反映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有房户家庭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家庭承租公房的,须提供租赁证或租赁合同(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无房户家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租赁合同(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出租方产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确实有困难的在租房协议上注明原因),申请家庭房租费实际支付金额小于补贴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额发放。
无房屋产权证、公房租赁证的有房户家庭,社居委应会同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外业实地丈量并计算出该房屋建筑面积,在勘丈登记表画出该房平面示意图,平面示意图要规范,并标记长宽等尺寸;公房租赁证记载使用面积的应换算成建筑面积,平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比例为1:1.2,楼房的换算比例为1:1.4,换算后的建筑面积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9、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10、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非住宅类房屋及除轿车之外的运营性车辆的,须提供相关管理单位出具的经营收入所得的证明材料。
11、因产权继承、家庭纠纷等情况使得房屋产权有异议的家庭,必须提供已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解决产权异议的证明材料。
12、符合优先配租申请家庭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3、申请家庭因重大疾病治疗等原因在申请前3年内转让住房的须提交病历和费用发票等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4、老户审核通过的家庭租金补贴自今年1月份起发放,新申请户租金补贴发放起始月为自受理起下个月开始发放,每季度发放一次。
15受理材料按受理单顺序装订。
16、各社区收齐并对相关证件资料核查无误后出具受理单(一式两份,留存联张贴在档案袋封面,申请人、受理人签字确认),统一登记造册。
17、各社区在初审资料时,应将申请家庭类型及优先配租情况标注档案袋左上角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