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扶持创业政策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9-09 17:20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 编辑: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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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网办地址 经办机构
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对近2年来人社、财政部门支持建设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青年创业基地(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创业载体,为入驻的各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减半),其中创业载体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免收3个月房租(2020年2月、3月、4月)。对创业载体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创业者房租减免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社会资本经营用房,在疫情期间向入驻企业减免房租的,在兑现2020年社会资本孵化器基地补贴时,将房租减免作为重要指标。同时,鼓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政府(或管委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合人社秘〔2020〕4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肥东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7753767

巢湖市就业中心:82312406

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8342373

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66671701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9

瑶海区百帮创业中心:64211187

庐阳区百帮创业中心:65699282

包河区百帮创业园:63367667

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65110731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人才处:6367919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65359609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5777291
农民工创业一次性补贴 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和返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申请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合人社秘〔2020〕4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21号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就业脱贫扶持创业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网办地址 经办机构
贫困劳动者创业补助 贫困劳动者在我市创办企业实体,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发放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者,按灵活就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2013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
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东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775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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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8342373

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6667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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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百帮创业中心:64211187

庐阳区百帮创业中心:65699282

包河区百帮创业园:63367667

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65110731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人才处:6367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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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补贴 引导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300元/人、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对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 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创业者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者就业,所创办的企业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园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贷款额度综合创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确定,其中:单个贫困劳动者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两年额度为10万元的贴息贷款;贫困劳动者组织起来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两年额度为50万元的贴息贷款 合政办[2017]6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失业金支持创业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网办地址 经办机构
创业补贴 领金人员在领金期间个人或与他人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标准为领金人员本期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同期由失业保险金代缴的医疗保险费。 合人社秘[2019]233号 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4493232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5699350      
蜀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5597570       
包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3357042     
合肥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63810057       
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65320491       
合肥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5777232      
肥东县失业保险管理中心67738728       
肥西县失业保险管理中心68841159       
长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66680405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22183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91058
创业成功补贴 领金人员在领金期间个人或与他人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标准为领金人员本期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同期由失业保险金代缴的医疗保险费;上述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领5000元创业成功补贴。 合人社秘[2019]233号 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扶持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网办地址 经办机构
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所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按照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费 合财社[2017]384号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61.190.31.165:7006/ 肥东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7753767

巢湖市就业中心:82312406

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8342373

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66671701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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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人才处:6367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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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网办地址 经办机构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合人社秘[2018]537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http://61.190.31.165:7006/ 肥东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7753767

巢湖市就业中心:82312406

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8342373

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66671701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9

瑶海区百帮创业中心:64211187

庐阳区百帮创业中心:65699282

包河区百帮创业园:63367667

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65110731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人才处:6367919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65359609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5777291
创业项目扶持资助 每年评选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经评审,按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合办[2018]1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368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创业培训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可以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按照培训类别给予中标的培训机构1000-1300元/人的补贴 合财社[2017]384号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61.190.31.165:7006/
创业后续服务补贴 对组织参加创业培训合格学员成功创业的培训机构,按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 合政[2017]176号市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http://61.190.31.165:7006/
创业贷款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网办地址 经办机构
创业担保贷款 十五类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为3年,按规定给予贴息;经认定的小微企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贷款的,给予50%贴息 财金[2017]224号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发[2018]39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财金[2018]449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肥东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7753767

巢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82185831

肥西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68857107

长丰县就业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66683120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7

瑶海区人社局社会保障科64496085

庐阳区百帮创业中心:65699282

包河区人社局小额担保贷款:63357295

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65110731

经开区人事局就业人才处:6367919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65359609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5777291
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 在合肥市内初始创业且毕业 5 年内(含 5 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含专科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在合肥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它依法设立、或者符合免于注册或登记条件的创业创新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有
限公司、合伙企业等),可提供免资产抵押融资支持,最高可提供委托免息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合办〔2018〕18号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合人社秘〔2020〕22号 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网办地址 经办机构
创业基地以奖代补 各类创业园区自创业实体入园之日起,3年内给予房租减半补贴;1年内给予水电费减半补贴;3年内给予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环保费等减免补贴 合财社[2017]384号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肥东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67799177

巢湖市就业中心:82312406

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8342373

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66671191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187

瑶海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4496518

庐阳区就业中心:65699346

包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3357843

蜀山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5123617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人才处:6367906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65359609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就业促进处:65777213
社会资本孵化基地补贴 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厂房、商贸店铺、办公楼宇等)或创业服务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的80%,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物业费的70%,且被市人社局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申请孵化基地补贴。根据符合条件并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的企业户数,3年孵化期内,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补贴。 合财社[2017]384号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