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瑶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瑶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大兴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龙岗开发区管委会,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防汛抗旱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政 委:区委书记
指 挥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第一副指挥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人武部副部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农林水务局分管副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分管副局长
交警支队瑶海大队大队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区分局局长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
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大兴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龙岗开发区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区农林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南淝河、板桥河、二十埠河、小板桥河等4条河流的防汛责任按河长制责任要求,由各自区级副总河长负责,对应的责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
合肥市瑶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