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药品、医疗器械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合瑶市监铜处〔2024〕7号 | 合肥佳康乐大药房有限公司百盛店涉嫌销售无说明书、标签的纱布绷带和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标识的纸杯案 | 合肥佳康乐大药房有限公司百盛店 | 王家英 | 销售无说明书、标签的纱布绷带和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标识的纸杯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 十条第二款第一项,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