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瑶海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5 10:03 信息来源: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关于印发《瑶海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镇街开发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实际,制定了《瑶海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归纳总结,及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报送安委办。

 

 

                                                        合肥市瑶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227

 

 

瑶海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制定瑶海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防控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十项制度、一会三安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落细,各党(工)委政府、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要长期常态抓好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工作贯彻落实,增强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养成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习惯,着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企业完善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积极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督察准备。2024年起,省委、省政府将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督察组组长由省委组织部选派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厅级领导同志担任,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察重点,5年内对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督察一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对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以及督察整改不力等情况,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积极作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督察准备工作。

2.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包联督导。省安委会将成立由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副厅级领导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督导组,每季度对包保的设区市开展一次不少于5天的督导,着力帮助各地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市安委会包联督导组每月对被督导地区开展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督导,半年内覆盖到所有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以及重点部门。区安委会包联督导组常态化对各镇街开发区开展包联督导。重点督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3.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紧抓定期调度、检讨约谈、黄牌警示、乡镇挂牌等十项制度落实,促进各党(工)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求,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时,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4.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瑶海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区级行业部门要落细落实本级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各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对本级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和集中宣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5.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会同区委党校落实国家培训方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市、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镇街开发区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财政局(国资委)分批组织开展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每月召开1次全员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会议,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发动镇街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7.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提升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典型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10.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和有限空间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危旧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安全监管。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做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信息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遏制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多发趋势。

11.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金属冶炼(铸造)、粉尘涉爆、工贸涉危(涉氨)、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危险废物安全、核辐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3.强化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4.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学习。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在全范围内推广、学习、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出台、修订情况,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15.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6.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关于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十项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通知》《合肥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

17.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存储归档和信息共享。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8.提升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9.加快设备和生产装置等改造提升。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20.积极推进安全工程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1.加强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考试管理,深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2.提升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一会三安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强化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安全习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3.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5.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6.完善落实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强化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意识。

27.加大安全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市安委办将定期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约谈通报。

28.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和装备配备。综合统筹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9.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委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依托省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0.加大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区级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31.积极推进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20243月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3月至4月)。制定印发瑶海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15日前将方案报安委办。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12月)。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至2026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大对分管领域治本攻坚行动研究、调度和推进力度,推动分管领域治本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同时,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区安委办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镇街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瑶海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本系统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区教体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及体育场馆、设施和体育经营活动安全,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安全,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核辐射、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自建房、群租房、住宅小区安全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及交通运输安全,区园林绿管中心牵头负责燃气安全,交警瑶海大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区农水局牵头负责水利、林业、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安全,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区文旅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卫健委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发改委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电力等安全,消防救援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

(三)强化安全投入。单位各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四)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积极推动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单位各部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巡查。区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落实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