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药品、医疗器械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合瑶市监三行处字〔2024〕8号 | 合肥瑶海临淮路门诊部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 合肥瑶海临淮路门诊部 | 刘旭 | 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 行)》第三条第二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 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没收非法财物,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6日 | |
2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4〕12号 | 合肥仁育内科诊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 合肥仁育内科诊所有限公司 | 水薇薇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参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没收非法财物,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