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药品、医疗器械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4-09-05 09:35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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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合瑶嘉市监处字〔2024〕7号 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供货方购进药品案 合肥国仁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吴国顺 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供货方购进药品 依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参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非法财物,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