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药品、医疗器械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1-07 15:00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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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合瑶长市监处罚〔2024〕61号 合肥瑶海华医诊所涉嫌使用劣药以及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合肥瑶海华医诊所 李华平 使用劣药以及过期的医疗器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参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没收非法财物,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