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仓储改造意见征集及修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24 17:19 信息来源: 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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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街道庐阳仓储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及修改情况公示

 

根据《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政 【20224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平路街道庐阳仓储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4108日起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通过整理、汇总,现将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征收人意见汇总情况

1、房票金额计算及具体使用方法?

2、合法有效面积如何确定?

二、有关意见反馈

以上公众意见,经与市、区相关部门研讨后,现分别答复如下:

1、 房屋货币补偿采取房票形式,按房屋补偿金额计算价值开具房票,房票期限不少于24个月在期限内用于购买政府房源超市中的商品房,票面金额抵扣购房款。

2、 合法有效房屋面积的认定,依据《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政【20224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文件第十条规定“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不动产权证(含直管公房租赁证或者直管公房租赁协议,下同)、房屋登记簿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记载的面积和用途,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记载为准。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应当依据被征收房屋不动产权证和房屋登记簿确认;不动产权证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 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第二十条规定:“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1986 年航拍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结合1986 年底前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有效面积给予补偿;1986 年底前地形图无标注的,可以结合1986 年后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有效面积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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