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租房办事指南
1、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并提交第二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实际居住地社居委须在5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并签署意见;申请人凭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第二条规定的申请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
2、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街道、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可继续申报。
3、街道公示完成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报至区民政局(低保群体报至区人社局)进行收入认定。
4、收入认定完成后,由区住建局完成终审。
5、区住建局定期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报至市房产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者,申请流程结束,后续由区住建局及市房产局进行补贴发放及摇号配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