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5-14 11:36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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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管理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适用范围及申请条件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已取得营业执照,已办理健康证明,具备食品经营服务的条件

四、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五、工作流程

窗口/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窗口/线上受理----现场核查(辖区市场监管所实施)--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窗口/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成材料受理工作;

审查:对登记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对需现场核查的分发至辖区市场监管所核查

办结:根据决定,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予以办结,出具批复。

六、结果送达方式

当面送达、邮寄等。

七、申报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核发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3.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

(四)食品经营许可补办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换)发申请书

2.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受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八、许可期限

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0551-64490285

十一、投诉电话:0551-6469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