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管理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适用范围及申请条件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已取得营业执照,已办理健康证明,具备食品经营服务的条件
四、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五、工作流程
窗口/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窗口/线上受理----现场核查(辖区市场监管所实施)--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窗口/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成材料受理工作;
审查:对登记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对需现场核查的分发至辖区市场监管所核查
办结:根据决定,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予以办结,出具批复。
六、结果送达方式
当面送达、邮寄等。
七、申报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核发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3.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
(四)食品经营许可补办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换)发申请书
2.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受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八、许可期限
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0551-64490285
十一、投诉电话:0551-6469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