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5-14 11:37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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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食品小作坊(新办、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登记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适用范围及申请条件: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已取得营业执照,已办理健康证明,具备食品小作坊服务的条件

四、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五、工作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成材料受理工作;
    审查:对登记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办结:根据决定,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予以办结,出具批复。

六、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邮寄等。

七、申报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

1.申请书;

2.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使用证明;

3.拟生产的食品品种及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4.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

1.食品小作坊登记变更申请书;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

3.生产加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

4.与变更食品生产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

1.食品小作坊登记延续申请书;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

3.生产加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

4.与延续食品小作坊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请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请;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

(五)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请

1.食品小作坊登记注销申请;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

3.与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

八、许可期限: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0551-64696192

十一、投诉电话:0551-6469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