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程序
享受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
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政策内容: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劳动报酬,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季度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之和给予补助。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请条件: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