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二、申请条件:
在我市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享受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四、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医疗)等凭证材料;
3、徽商银行卡或徽商银行金融社保卡,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五、补贴标准:
(一)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
(二)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实施期间,补贴标准省厅出台新标准,按省厅规定执行。
六、申报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按季向认定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按季向户籍所在地、本市登记失业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 《合肥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见附件);
2. 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3. 金融社保卡复印件;
4. 《就业创业证》原件;
5. 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申请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补贴须一次性同步办理。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理地点(方式):
各社区
七、咨询电话:
金大塘社区:64490811
全椒路社区:64421211
填海巷社区:64474327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